托福写作中5种不一致错误

所属专题:托福写作备考全集合  来源:    要点:托福写作  
编辑点评: 考生在写文章的时候,通常会使用中文进行思考,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主谓不一致,因为中文中并没有单复数这样的体现,二是词性不一致,三是句子前后不一致,四是指代对象不一致,这是因为考生逻辑上不过关,五是修饰语位置不一致。

考生在写作文时,因为经常需要进行两种语言的替换,会导致一些不一致的情况,下面就五种不一致的情况,是考生经常会犯的错误,考生在写作时一定要注意。

1,主谓不一致

例. When one have money ,he can do what he want to 。(人一旦有了钱,他就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剖析:one是单数第三人称,因而本句的have应改为has ;同理,want应改为wants。本句是典型的主谓不一致。

改为:Once one has money, he can do what he wants (to do)

2,词性不一致

“词性不一致”常表现为:介词当动词用;形容词当副词用;名词当动词用等。

例. None can negative the importance of money。

剖析:negative 系形容词,误作动词。

改为:None can deny the importance of money。

3,句子前后不一致

托福写作中的句子前后不一致是指一个句子前言不对后语,或是结构上不畅通,这也是考生常犯的毛病。

例. The fresh water, it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s of the earth。

剖析:The fresh water 与逗号后的it 不连贯。It 与things 在数方面不一致。

改为:Fresh water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n the world。

4,指代对象不一致

这里的指代对象不一致主要讲的是代词与被指代的人或物关系不清,或者先后所用的代词不一致。把这一项单独提出来是因为大家实在很青睐这一部分:

Mary was friendly to my sister because she wanted her to be her bridesmaid。(玛丽和我姐姐很要好,因为她要她做她的伴娘。)

读完上面这一句话,读者无法明确地判断两位姑娘中谁将结婚,谁将当伴娘。如果我们把易于引起误解的代词的所指对象加以明确,意思就一目了然了。这个句子可改为:

Mary was friendly to my sister because she wanted my sister to be her bridesmaid。

例. And we can also know the society by serving it yourself。

剖析:句中人称代词we 和反身代词yourself指代不一致。

改为:We can also know society by serving it ourselves。

5,修饰语位置不一致

大家对这一点也常常搞混,英语与汉语不同,同一个修饰语置于句子不同的位置,句子的含义可能引起变化。对于这一点中国学生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而造成了不必要的误解。

例. I believe I can do it well and I will better know the world outside the campus。

剖析:better位置不当,应置于句末。

考生如果想避免这种错误,需要多看一些英语原文,这样就能有语感了。

>>点击查看托福写作备考全集合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最新2024托福写作信息由沪江留学网提供。

请输入错误的描述和修改建议,建议采纳后可获得50沪元。

错误的描述:

修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