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都会选拔优秀人才公派留学,来丰富他们的专业水平,丰富学科建设。以下就是公派人才申请办法。
1、凡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2、为方便申请人员,申请者的材料由留学基金委委托的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接受咨询、办理领购申请表、进行初审等事宜。各申请受理机构的地址、电话,请注意当地有关报刊等新闻媒介资讯,亦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人事厅,或有关中央部委的人事主管部门询问。
3、自2001年12月17日起,各受理机构将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有关资料。申请人可以从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表》,或继续使用2000年版的《申请表》。
4、申请者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按《申请表》中的要求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本人所属单位(大学和科研院所、大中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2)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
(3)其它要求的材料;
(4) 申请德国DAAD项目的人员需按项目要求提交外文材料。
5、申请者向受理机构缴验各种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6、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2年3月10日。
7、申请者须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公派留学生申请办法,不知道您符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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