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学者须知之结婚与离婚篇

所属专题:出国留学  来源:    要点:美国留学申请  
编辑点评: 结婚、离婚是人生中的大事,这不仅仅是情感的问题还有一系列的手续问题,法律问题。那么在美国留学的学者们,要是在美国遇见了自己的真爱那应该怎么办呢?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结婚和离婚的办理。

结婚、离婚是人生中的大事,在现在的社会,这不仅仅是情感的问题还有一系列的手续问题,法律问题。那么在美国留学的学者们,要是在美国遇见了自己的真爱,需要结婚应该怎么办呢?离婚呢?本文将给出答案。

留学人员结婚,不论是在美国登记还是回国登记,均须先办理无配偶证明书。

在美国结婚的,持经美国州政府认证的无配偶证明书的到使(领)馆签证处、组登记。回国结婚的,也须持经使(领)馆签证处、组认证的无配偶证明书回国办理。

留学人员回国结婚,要持护照和上述未婚证明及未婚配偶所在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转换证明的手续,然后到当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婚配偶系国内在读学生(包括研究生、大学生等),不予办理“婚姻状 况证明”。

所有留学人员(不论公派还是自费)的离婚,若当初是在使(领)馆登记的,则双方可到使(领)馆的签证处、组办理离婚手续。若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则需当事人到使(领)馆的签证处、组办理委托书(须本人亲自前来)。委托书办好后,可寄给国内的亲友或律师(被委托人)代为办理。

办理结婚、离婚的程序的解释权归使(领)馆签证处、组,若前面叙述不祥或执行时有差异,请同签证处、组联系,以他们的解释为准。使馆签证处的联系电话、地址如下:

电话:202-338-6688、202-338-8688

传真:202-588-9760

地址:Visa Office,Chinese Embassy 2201 Wisconsin Avenue N.W. Washington,DC 20007

希望看完文章的你们都能,顺利的解决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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