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中担保人信息要完整

所属专题:出国留学  来源:    要点:加拿大签证  
编辑点评: 考生在提供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清晰的表明该担保人与自己的关系,下面这位考生虽然选择了它的叔父作为了担保人,而且还提供了公证书,但是在材料中却没有更深入的说明,导致签证失败,考生要吸取下面的教训。

赴加拿大留学,得到签证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考生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资金证明。

申请加拿大学生签证,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申请人是否拥有足够的财政能力负担在加拿大的留学费用。除了学费外,住宿费,生活费,书簿费,交通费都是必要的支出。一般来说,每名留学生每年的所需总费用约是两万元。根据加拿大移民部的指示,在申请学生签证时,移民部是接受以下的人士为申请人负担留学费用:

1. 申请人自己;或2. 申请人的父母;或 3. 申请人的亲友。

不论是由谁人负担这笔费用,均必须附上书面文件以作证明。以下的一个真实个案便是由申请人的叔父作为他的担保人而因未能提供足够文件证明而被拒签的例子,可以作为类似情况人士的参考。

方先生在中国某着名大学刚取得商业管理学士学位。为了将来的事业发展,他申请到加拿大安大略省西安大学的商业学院攻读商业管理硕士课程。在开始时,一切都十分顺利,他的托福考试取得良好成绩,并获得西安大学的取录。然後,他便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学生签证申请。

因方先生的父母在金钱上不是十分充裕,方先生的一名亲叔父愿意担任他的担保人,暂时为他支付留学的所需费用。待方先生在完成学业後,便会分期偿还给叔父。

移民部在收到方先生的申请的两个多月後才翻阅方先生的申请文件。负责处理此申请的移民官发现方先生的担保人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方先生父母的家属表内,加上申请文件中并没有任何书面文件证明二人的关系,移民官便不相信担保人跟方先生是有血缘关系。移民官认为担保人仅是方先生的一名长辈而已。移民官并没有安排与方先生进行面谈,便拒绝了其申请。

方先生遂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他所持的理据如下:

1. 他反驳移民官的论据,他表示,在递交学生签证申请时,文件中已附有一份公证书,证明他与叔父的血缘关系;2. 他认为移民官应安排与他进行面谈,让他可以澄清与叔父的关系。如移民官有任何其他的疑问,也可当面向他问个清楚,现在的做法,是剥夺了他一个被公平审核的机会; 3. 他认为移民官应保存他的申请记录及文件,直至司法覆核完成。(按:现时移民官在司法覆核前已把方先生的申请文件弃掉,以致无法证明他已把与叔父的关系证明提交到移民部。)

对於上述的论点,移民官反驳说,在移民法例中已注明,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中提交足够的书面证明,去支持申请中所提供的资料,所以他并没有不公平处理方先生的申请。

至於联邦法官的看法又是如何呢?他认为移民官的主要职责是审核签证申请,而不是检查申请人的文件及资料是否齐全,所以,按照在他面前的文件及资料,移民官的决定是合情合理的。关於关系证明的争拗,法官认为双方均没有足够的证据去支持其论点,只可说从移民官的表现来衡量,他在处理方先生的申请时并没有存着“恶意”(Bad Faith),因此,移民官的决定是合理的。

不过,法官是认同方先生的指责,认为移民官是应该保存他的申请文件直至完成司法覆核。如此的话,方先生是否在申请中已提交与叔父的关系证明的争拗便不会出现。无论如何,事已至此,方先生输了申请又输了司法覆核,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此考生在准备材料的时候一定要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资料,只能做到没有缺失,才能保证自己的签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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